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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解读之生活服务篇:拖车、餐饮等都包含

  人民网合肥8月4日电(刘甜甜)物业上门来杀虫灭蟑、汽车抛锚叫来拖车服务、婚礼上的主持司仪和婚车花篮等整体服务、住酒店时享用的免费早餐……这些在生活中常见的消费服务,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计税方式和所需缴纳税费情况都面临哪些变化?日前,安徽省国税局对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进行问答式解读,快来看看“营改增”给我们的生活消费带来哪些优惠吧。

  人民网合肥8月4日电(刘甜甜)物业上门来杀虫灭蟑、汽车抛锚叫来拖车服务、婚礼上的主持司仪和婚车花篮等整体服务、住酒店时享用的免费早餐……这些在生活中常见的消费服务,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之后,计税方式和所需缴纳税费情况都面临哪些变化?日前,安徽省国税局对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进行问答式解读,快来看看“营改增”给我们的生活消费带来哪些优惠吧。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答:应按商务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答:为抛锚的汽车提供的拖车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征税范围,应按生活服务税目中的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婚庆公司提供婚庆策划、主持司仪、婚车花篮等整体服务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中的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医疗服务是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依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问: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否要按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提供酒店住宿服务免费赠送的早餐,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已统一支付对价,且适用税率相同,因此宾馆、酒店不需要按视同销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餐饮、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按照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答:宾馆、酒店在房间内为顾客提供的单独收费的餐饮、计生用品等单独计价的物品,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问:消费的人在餐饮企业用餐时同时消费了烟酒,烟和酒在菜单上单独计价,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的价款是适用混合销售的征税规定按餐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还是适用兼营不同税率货物和服务的征税规定,按菜单上标明的价格分别按货物出售的收益和餐饮服务出售的收益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对消费的人在餐饮企业用餐时同时消费了酒烟的,餐饮企业应对取得的全部价款按销售餐饮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的规定。该文件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此次营改增之后,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虽未明文废止,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按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举办宗教活动、举办科技活动、举办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从二者征税范围注释来看,景区门票收入属于“提供游览场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文化服务缴纳增值税。